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CDM study case

碳交易推力 CDM

21世紀經濟報道 2007-09-17 15:30:18

一家中國公司的方法學研究,為全球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入碳交易市場制訂了國際規則,一個新能源產業的融資瓶頸由此突破。
    
按照最新獲批的方法學估算,該項目10年期將減排二氧化碳120萬噸。以不低於8歐元1噸的碳價計算,泰達環保將獲得接近1億元人民幣的收入。
    
垃圾在特殊設計的垃圾坑內發酵,脫水,吊車抓鬥將垃圾投放到焚燒爐中,助燃裝置噴油,烈火熊熊燃燒。廢物在煙裡消失的同時,電能生成。

望著這垃圾焚燒發電的經典場景,忙碌了一年的紀濤輕鬆地吁了一口氣。紀濤是天津泰達環保有限公司研發中心的負責人。他的公司剛剛完成了一件讓全世界的同行們都受益的事。

8月下旬,泰達環保與荷蘭國際能源系統公司就天津貫莊垃圾焚燒綜合處理項目簽訂了碳減排購買協議。這是全球第一個垃圾焚燒發電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

CDM機制讓發達國家用資金購買發展中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以履行《京都議定書》下達的減排指標。但在此之前,因為國際上缺少計算出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氧化碳減排量的標準,所以儘管是典型的節能減排項目,垃圾焚燒發電卻從未有過進入CDM市場進行碳交易的記錄。

最近,這一局面改變了,這源自紀濤和他的同事完成的「垃圾焚燒發電方法學」。今年5月份,該方法學獲得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EB)的正式批准,這意味著今後全球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參與碳交易有了一個參照標準。這個新能源產業從此將獲得巨大的推力。
  
財富之門
  
為了讓富國承擔更多應對全球變暖的歷史責任,《京都議定書》要求工業化國家從2005年至2012年間必須將溫室氣體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

但工業化國家減排溫室氣體的成本是發展中國家的幾倍甚至幾十倍。於是,《京都議定書》規定了靈活的交易機制:工業國可以幫助發展中國家建設一些具有減排效果的項目,購買這些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然後算進工業國自己所完成的減排任務當中。

這樣的交易,讓發展中國家能夠利用成本優勢,從工業國那裡獲得發展這些環保和新能源產業所需的資金和技術。這就是清潔發展機制(CDM)交易。

「CDM一個項目能夠幫助中國企業拿到大約幾百萬歐元的額外資金支持,降低企業開發項目的融資風險,提高利潤率。」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李俊峰說。

《京都議定書》規定,溫室氣體減排指標至少要延續到2012年。李俊峰據此推算,CDM項目至少可以給中國的節能減排企業帶來數十億元人民幣的融資機會。

但是,這一美好的雙贏安排,卻遇上了技術上的障礙——方法學。

泰達環保是天津最大的固體廢棄物處理企業。2003年7月,公司在天津雙港開始動工建設一個垃圾焚燒發電廠。開工不久,《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泰達環保的老總們認為這對電廠的融資是一個大好機會。

垃圾焚燒發電既可替代其他發電方式減排CO2,還能消除或減少垃圾填埋後產生的CH4排放,毫無疑問,這是典型的CDM項目。雙港電廠完全有條件成為CDM交易的受益者。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技術要求高,基礎投資大。比如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投資5.8億元,回收期長,是一個微利項目,但如果把減排量拿來換取國際資金的支持,獲利前景就會好得多。

於是,泰達環保開始了艱難的申報進程。
  
方法學瓶頸
  
但他們很快就犯難了--要把一個產品拿到市場上去交易,首先就要清楚這個產品有多大的數量。可是,CDM交易的減排量是一個尚未生產出來的產品,因為交易是在項目建成之前就進行的。而要事先確切地計算出電廠建成後可以減排多少噸溫室氣體,這可不是件容易事,需要一套測算的標準。方法學,就是計算減排溫室氣體數量的測算方法和標準,是CDM交易的核心規則之一。

可是,在雙港電廠建設的那幾年裡,國際上關於垃圾焚燒發電的方法學完全是一片空白。「根本沒有人做這個事,」泰達環保研發中心負責人紀濤說,「之前別的業主、機構都沒有做這方面的研究。」

沒有方法學就無法對減排量進行確切的計算。通常,只有未建成的發電廠才有資格申請CDM項目,2005年5月,雙港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資格申請卻還沒有跑下來,這就意味著雙港項目與CDM失之交臂。

泰達接下來還要開發更多的垃圾焚燒電廠。如果方法學一直是空白,那豈不是永遠與CDM交易無緣?

「等待別人完成方法學遙遙無期,也沒人願意做這個事情,不如乾脆我們自己來幹。」泰達環保研發中心的負責人紀濤說。

於是,2006年10月,泰達環保下定決心,自己來完成「垃圾焚燒發電方法學」。這時,公司規劃中的第二個垃圾焚燒發電廠--貫莊垃圾焚燒綜合處理項目即將在2007年開工建設,馬上動手還來得及。

清華大學核研院全球氣候變化研究所及時施以援手,對紀濤他們提供了方法學技術支持。「我們採用一個計算方法。」清華大學核研院全球氣候變化研究所副所長劉德順說,「就是假設在不建設這個垃圾焚燒電廠的情況下,建一個發同樣這麼多電的燃煤電廠,或者用別的方式處理同樣這麼多的垃圾,將會產生多大的溫室氣體排放。這樣就把減排量測算出來了。」

這方法聽起來並不複雜,為什麼一直沒有其他國家搶先一步?

「一個原因是前期研究工作耗時很長,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另一個原因是去EB註冊就像是在打一場漫長的拉鋸戰,成本太高。」荷蘭國際能源系統公司北京分公司研發部經理張奕萌說。

按照規定,CDM項目必須在EB獲得註冊後,其產生的減排量才有效,而申請註冊時遞交的項目設計文件中所採用的方法學,也必須經過EB的正式批准。EB每兩個月開一次會,對全世界送來的方法學提案進行審議。通不過就駁回,修改後送來如果不合格再駁回。來來回回,是一個耗費心力與體力的過程。

通常第一次送審都是不能通過的,泰達提交的「垃圾焚燒發電方法學」提案也是送審兩次才得以通過。

因為牽涉到方法學的問題,雖然張奕萌的公司經常同時運作三四十個CDM項目,貫莊項目卻持續了將近一年,是耗時最長的一個。

貫莊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後日處理垃圾將達1000噸,年發電量將達1.1億千瓦時。按照最新獲批的方法學估算,該項目10年期將減排二氧化碳120萬噸。按照合同,荷蘭國際能源系統公司對貫莊項目每年的減排量「有多少就購買多少」,以不低於8歐元1噸的碳價計算,泰達環保將獲得接近1億元人民幣的收入。

「垃圾焚燒發電方法學,可以說是一個完全由中國企業主導制訂的CDM交易標準,」紀濤認為,它為今後全球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CDM交易規則制訂提供了重要的指導。
  
漫長的變現
  
事實上,中國企業參與CDM交易,現在普遍面臨著方法學瓶頸。

2006年6月,國家發改委組織五大電力集團召開會議,希望能夠完成超臨界和超超臨界發電機組CDM項目的方法學。2007年初,初稿完成,但送至EB審核時經過兩輪討論都未能通過。因此短期內,中國的超臨界和超超臨界發電機組都無法申請成為CDM項目。

截至2007年7月,中國註冊的CDM項目佔全球CDM項目年減排量的44.3%,居世界首位。但自深圳1997年開工建設中國第一個垃圾焚燒發電廠以來,雖然每年全國各大中城市都有垃圾焚燒發電廠興建,這種完全符合節能減排理念的發電方式10年來卻從未得到過CDM資金的支持。

統計顯示,工業化國家為完成其在《京都議定書》下的承諾,在2008~2012年的5年裡,每年將需要通過CDM項目購買約2億~4億噸CO2當量的溫室氣體。而世界銀行的一項研究表明,中國將可以提供其中約合1億-2億噸CO2當量的溫室氣體。

荷蘭國際能源系統公司是中國政府批准的第一個CDM項目的國際買家。張奕萌透露,在做貫莊電廠項目的同時,公司正在和浙江、山西等地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接觸,準備購買更多的減排量。

「公司的購買戰略表明,CDM項目在中國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張奕萌說,「現在等待的就是方法學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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